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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公示
日期: 2023-01-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苏教师函﹝2022﹞51号文件精神,经院学术委员会票决,拟推荐以下人员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现予公示:

1、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费燕娜

2、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曹晓罗、董小丹

3、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机电一体化技术教学团队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2年2月3日。如有异议,请与师资科联系。邮箱:191829707@qq.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