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洲职业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沙工〔2019〕18 号
各系、处、办: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明确师德规范,界定师德红线,学校研究制定了《沙洲职业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树立良好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
附件:
1.沙洲职业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规范及评价实施方案
3.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4.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19 年 4 月 18 日
附件1
沙洲职业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及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使命,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师德师风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尚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防范师德失范行为已成为当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解决突出问题,弘扬高尚师德。引导我校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精深广博的文化知识影响和引导学生,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三)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
(四)坚持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师风教育及奖惩、监督等各项制度。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制定、检查、督促工作。
2、各系各部门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负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把师德师风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为教师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1、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齐抓共建师德的局面。定期开展全校层面、系部层面的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集体评选,加大对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集体的表彰奖励力度。
2、加强师德宣传,培育良好风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
3、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划定“师德红线”,实行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或予以解聘。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学校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示范作用;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树立教学为尚、教学为先的观念,鼓励教师更加关注和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加强领导,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系(处)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各系各部门要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或工作方案为指导,加强对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具体领导、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分工协同。学校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师德建设。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围绕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师德评价和教育培训工作,师德标兵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党院办(宣传科)要做好师德调研和宣传工作;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工作;学生处、团委要负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各系各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落实和师德评价的具体实施。基层党支部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政负责人共同承担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责任,抓好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
附件2
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规范及评价实施方案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神圣使命。高校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一、师德规范
1. 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正义。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尊自律,以身作则,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3. 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热心从教,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4. 坚持为人师表。以德施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为人正直,处事公道,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严慈相济,教学相长,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 致力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言传与身教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6. 坚持潜心问道。弘扬科学精神,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
7. 恪守学术规范。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8. 勇担社会责任。主动服务社会,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二、师德评价
1. 师德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与岗位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4)会同各系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小组联合组织实施。
2. 师德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师德优秀”: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关心学校事业、关爱学生成长、关怀同事同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淡漠名利、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尊敬和好评。
“师德合格”: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守基本师德规范。
“师德不合格”:在工作中出现师德失范(附件3)情形之一者。
3. 师德评价的结果要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对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在上述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获得“师德标兵”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的教师,在各类评审与推荐中具有优先权。
附件3
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师和各类聘用人员。
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禁止和限制行为)
(一) 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传播、散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毁损学校名誉的言行。
(三) 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行为。
(四) 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五) 组织、参与“黄赌毒”活动及传销活动。
(六)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秩序。
(七) 通过课堂、论坛、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思想和言论、虚假信息,或造谣、传谣,或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等。
(八) 未经批准,随意迟到、早退、调停课,随意离岗、无故旷工。
(九) 上课敷衍塞责、应付教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粗俗、行为不当,或公开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十) 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慢作为;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工作任务。
(十一)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职责。
(十二) 侮辱、歧视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十三)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十四)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买卖、篡改侵吞他人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或提供虚假、伪造的学历、学术或其他成果信息。
(十五) 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学生考试、学生推优评优、党员发展等各类考核评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影响公平公正,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六) 违规使用教学、科研、办公等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七)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本职工作,擅自从事违规兼职兼薪行为。
(十八) 利用职权或教师的特殊身份,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
(十九)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利用学生及家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十)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对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处理
(一)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
学校各系、各部门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案件举报受理单位和调查取证单位,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复核单位,纪委监察办公室为监督单位。
1.受理单位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纪委,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举报,由学校纪委会同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调查核实结束,受理单位将取证事实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监察处(纪委)等部门对举报案件进行复核,复核时须听取教职工本人陈述和申辩
4.人事处根据复核结果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或视案件严重程度,根据议事规则提交院务会或校党委会审议决定。失范行为人是党员的,由纪检部门提出党纪处分意见。属于学术范围的,征求校学术委员会鉴定意见。
5.教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提供新证据,由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和答复。
6.处理材料存入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7.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引以为戒,进行自查自纠与落实整改。
(二)对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处理
组织全校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诚信承诺书。对教职工发生负面清单所列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处理(学校有专门文件规定的,参照其规定作出处理):
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2.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
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各系各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职责。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系部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
对系部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懈怠、放任自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2.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3.对已发现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4.已作出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5.多次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6.其它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系(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五、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沙洲职业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
成员:各系各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室主任、校团委书记、文秘宣传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系、各部门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小组,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